引航員需要從海上進行登船。這是一個危險過程,國際海事組織(IMO)發布的報告顯示,引航作業遇到的問題之一是登離船舶,特別是在天氣不好或船舶很大的時候更是如此。長期以來,引航員軟梯也被認為是不安全的。
而談到引航梯及其布置安排,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是這樣要求的:
登乘布置的規格要求
1.干舷小于等于9m的引航員梯布置
踏板通常由硬木制成,做成一整塊,平整規則。不能有任何尖銳邊緣。
踏板必須水平,牢固的靠在船舷側。
引航員梯的最底端4個踏步需由橡膠制成,至底部往上數第5個踏板必須為撐檔。長度至少為180cm。橫撐踏板之間最多9個踏板。踏板間不能有撐檔。
踏板表面必須提供安全防滑的落腳點。禁止使用普通油漆造成表面光滑。
引航員梯兩側邊繩需連續無節,最小直徑18mm。馬尼拉繩。扶手繩之間的間距不小于40cm。踏步需為115mm寬和25mm厚。踏步間距均勻,兩踏步間距不得超過35cm或小于31cm。
引航員梯需在固定區間內有永久標記,以便將其安裝在所需的高度。
準備好兩根扶手繩,保證隨時立即可用。扶手繩直徑不小于28mm。
海平面與引航員梯底端之間的距離與領航艇尺寸有關,由引航員來定。負責人需在布放引航員梯前確認。在任何情況下,引航員梯都不應淹沒在水里。
引航員梯頂端需牢固系到甲板上。需提供足夠的抓手,確保安全方便的從梯子頂端通往甲板。這些抓手間距需為70cm到80cm之間。
2.干舷大于9m的船舶必須設置組合梯的要求
舷梯應導向船尾設置,確保當船舶行進時,領航艇不在舷梯下方。
舷梯與舷側需系固好。
與引航員梯配合使用時,舷梯傾角不得超過45°。
下平臺水平,至少高出海平面5m。
平臺和梯子需裝有支柱,配有適當的欄桿,最好時剛性欄桿或手繩,以確保安全通行。
引航員梯靠近舷梯末端平臺安裝,需延伸至平臺上方至少2m。
引航員梯必須系固在舷梯末端踏板平臺上方1.5m船舷處。
安裝和固定引航員登離船裝置的具體要求
?軟梯位置應避開船上任何可能的排泄口;
?應為引航員提供安全、方便和無障礙的單板通道,通道上方有障礙物時應該進行警示等;
?設在舷墻梯上的兩根扶手立柱,必須在底部或靠在船舶結構處牢牢固定,扶手立柱或欄桿不應僅安裝在舷墻梯上;
?夜間應使引航員登離船裝置和甲板通道均有足夠的照明。
軟梯踏板的具體要求
(1)由一整塊無節硬木制成或經主管機關認可的等效材質制成。
(2)每一踏板的頂面應具有長方形表面,其寬度至少為115毫米并帶有開槽、壓花或網紋式防滑面。踏板的設計應使其不存水。網紋式防滑面應模壓至踏板中或直接粘貼其上。不可使用防滑粘貼薄片。
(3)每一踏板最薄處應至少為25毫米。在確定踏板厚度方面,應不包括踏板頂面的開槽深度、由踏板一側至另一側的任何開孔直徑及防滑處理的厚度。
(4)最下方的4級踏板可用足夠強度和剛度的橡膠組成,還應具有防滑表面。
引航梯的規范與否直接影響引航員登離船舶的安全,實時指出引航員登離船裝置存在的缺陷是保障引航員人身安全的最有力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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