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鹽城港大豐港區大豐海港港口有限責任公司集裝箱碼頭堆場的2023年碳中和承諾,順利通過TUV南德意志集團審定,并獲得了碳中和承諾證書,成為國內首個獲得碳中和承諾審定的堆場項目,為鹽城港集團落實國家“雙碳”目標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
據介紹,TUV南德意志集團是國際權威認證機構之一。鹽城港大豐港區大豐海港港口有限責任公司集裝箱碼頭堆場制定了碳管理計劃,擬通過開展使用288.75萬kWh綠色電力,減排二氧化碳1677.64 噸,進而實現堆場的“零碳運行”。核查過程中,TUV南德意志集團對“鹽城港大豐港區大豐海港港口有限責任公司集裝箱碼頭堆場將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溫室氣體排放達成碳中和”的申報進行審定。經核查,認為該堆場項目符合標準ISO 14064-3:2019和PAS 2060:2014的要求。
自成立以來,鹽城港集團聚焦綠色發展,始終堅持在綠色生態港建設上爭當表率,并以此作為“五新港口”建設的重要內容,突出在踐行“兩山”理論推動綠色轉型上示范引領,瞄準“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強化綠色發展頂層設計,夯實綠色發展主業筋骨,推進能源供需雙向降碳,強化智慧賦能綠色發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硬仗,高站位推進“雙碳”行動,在綠色低碳發展新賽道上走出了一條具有鹽城港特色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徑。與此同時,集團充分利用生態優勢,在碳金融業務上進行有力探索,并于2022年8月在大豐港區成功落地江蘇省首筆以濕地修復碳匯為質押的碳匯貸款,為鹽城港后續通過濕地價值實現碳中和、綠色產業發展提供了思路,也為探索區域性碳匯價值多元化轉化進行了有益嘗試,更為鹽城港加快推進“五新港口”建設開辟了新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