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大豐港區木材熏蒸業務正常生產運行,10月15日下午,集團設備技術部組織召開大豐港區液壓平板車搶修項目單一來源談判會,集團相關部門、蘇州溪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參加會議。
為深入貫徹落實鹽城港集團“50天大比武活動”會議精神,全面掀起射陽港區“50大比武活動”熱潮,10月13日下午,射陽港區組織召開“50天大比武活動”工作部署會。
百年征程波瀾壯闊,百年初心歷久彌堅。為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市第八次黨代會精神,引導青年同志堅定理想信念、錘煉優良品德、矢志艱苦奮斗,努力踐行“請黨放心,強國有我”的莊嚴承諾。10月14日,集團團委組織開展“回溯鹽城歷史,賡續革命精神”主題團日活動,各子(控)公司、機關各部門80余名青年同志參加。
金風送爽、丹桂飄香,我們迎來了傳統的敬老節——重陽節。在這個親切的日子里,鹽城港集團聯合先鋒街道先鋒社區,組織青年職工走進先鋒社區開展“關愛老人,情暖重陽”慰問活動。
為認真貫徹落實鹽城港集團“50天大比武”活動精神,大豐港區港口公司主動攻堅、精準施策、克服惡劣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實現了無縫對接搶抓船期,環環緊扣提升效益。
在鹽城港航運(集裝箱)集團的每一個角落,無時無刻不上演著一幕幕“團結精進、務實創新、開放包容、追求卓越”的拼搏奮斗畫面。特別是在鹽城港集團提出全面貫徹落實市第八次黨代會精神,開展50天大比武活動部署要求后,鹽城港航運(集裝箱)集團立即作出響應。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進一步增強企業主體責任意識,提升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增強安全應急處置和自我保護能力,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營造人人學法、守法、尊法、用法、護法的良好氛圍。濱海港區組織開展了宣傳貫徹新《安全生產法》學習培訓。
10月12日上午,集團口岸中心、信息技術部相關負責同志帶領技術團隊走訪大豐港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江蘇有限公司鹽城分公司,就鹽城電子口岸平臺碼頭樣品采制樣過程信息化管理系統應用相關事宜進行調研交流。
2021年9月1日,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正式施行,在全國正在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及恰逢“十四五”開局之年,這部“史上最嚴安全生產法律”的投入運行,也意味著“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時代正式來臨。
為堅決落實落細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認真抓好疫情防控八項監測預警機制,扎實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確保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10月12日,鹽城港物業公司委托醫院專業醫療人員為全體職工進行上門核酸檢測。
10月12日上午,濱海港區召開“50天大比武活動”動員部署大會,從生產經營、項目管理、安全防疫和歷史遺留等方面,全面部署港區“50天大比武”階段重點工作,動員全港上下,思想再解放、工作再抓實、行動再提速,進一步堅定信心、加壓奮進,確保各項任務指標提前完成,為濱海港區的高質量發展開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貢獻。
10月12日上午,生態港建設集團召開專題會議,迅速傳達鹽城港集團貫徹落實市第八次黨代會精神暨開展“50天大比武”活動動員大會會議精神,集團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陳正華出席會議并講話。
2021年9月1日,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新《安全生產法》)正式施行。鹽城港引航站組織全站干部職工積極開展新《安全生產法》的學習宣貫,努力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工作氛圍,通過前期自學、集中學習、視頻宣貫、會議研討、自測檢驗等一系列活動,使得廣大干部職工對新《安全生產法》的修訂背景、主要內容及重要意義有了深入的理解和認識,進一步提高了全站干部職工的學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識。
自10月10日,集團部署開展“50天大比武活動”后,大豐港區迅速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確定了“一套方案、全員行動、立足崗位、勇奪第一”的大比武基調,正式吹響了決戰“50天大比武”的號角。
新《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六條條款內容: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拒不承擔或者其負責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人未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經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執行措施后,仍不能對受害人給予足額賠償的,應當繼續履行賠償義務;受害人發現責任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新《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條條款內容: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級、撤職的處分,并由應急管理部門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罰款;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0月9日,市衛健委疾控處處長李軍民、市交通運輸局港務處副處長王海兵來集團,就集中居住區疫情防控工作情況開展調研。集團安全環保部部門負責人,大豐港區、濱海港區分管安全環保負責人參加。
新《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七條條款內容: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不落實崗位安全責任,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者操作規程的,由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批評教育,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為強化疫情防控措施,射陽港區在國慶假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組織全員核酸檢測工作,并對所有進港人員的行程碼、健康碼等信息進行登記、核查,確保進港人員假期內在報備的活動區域內流動,深入排查進港人員是否有途徑中高風險地區的情況。
為深入貫徹落實集團廉潔從政相關規定,嚴格按照“作風建設年”活動有關要求,持續深化作風建設,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大豐港區紀委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在中秋、國慶節假日期間,對一線基層單位進行了節日作風建設專項監督檢查,多舉措強化關鍵節點紀律規矩意識,嚴防節假日腐敗現象發生。
新《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條款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建成了環渤海、長江三角洲、東南沿海、珠江三角洲、西南沿海地區五大沿海港口群,港口服務能力和基礎設施水平持續顯著提升;全球貨物吞吐量和集裝箱吞吐量排名前10名的港口中,我國分別占8席及7席;2020年,我國港口貨物吞吐量完成145.5億噸,穩居世界第一。
10月7日下午,陸港集團召開亭湖港區改革試點動員會,鹽城港集團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陳正華主持會議并講話。陸港集團領導班子成員、部門負責人,各下屬公司領導班子及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