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交通運輸部批準,中國海事局發布《航區劃分規則(2021)》(以下簡稱《規則》),規定了海上水域、內河水域和青海湖水域的的航區劃分標準和程序,公布了已劃分水域的航區等級,將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規則》由通則、航區劃分標準、已劃分的主要航區等級共3章和附錄組成,整合了原散落在國內航行海船、內河船舶和青海湖船舶技術法規中關于航區劃分的內容,并補充海上航區的劃分標準,完善申報程序和申報要求。
目前,中國海事局已完成我國沿海全部水域和國內九大水系及22個省(區/市)共計900多個水域的航區劃分。航區劃分亦成為船舶設計建造、檢驗發證、安全航行和海事監管的重要依據,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作為一部基礎性的通用類技術法規,《規則》的出臺,將進一步完善船舶技術管理和安全管理基礎,有力支撐船舶技術法規體系建設,助力我國造船業和航運業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