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防港口重大安全風險漏管失管,有效排查化解重大風險,確保港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港口安全類重大風險專項防控措施》(簡稱《措施》)。 《措施》明確了港口企業危險貨物罐區泄漏中毒、火災爆炸等八類重大風險的主要致險情形和防控措施,要求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港口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復雜性,始終高度重視、高度負責、高度警醒,堅持底線思維,堅持不懈抓好港口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要采取認真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嚴把港口經營許可關、強化從業人員培訓和資質管理、嚴格依法監督檢查和處罰、夯實應急處置基礎等風險防控措施,層層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切實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和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細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著力防范化解港口安全重大風險,堅決遏制港口重特大事故發生,堅決避免重特大事故連續發生,為黨的二十大召開營造良好安全環境。
(轉載自中國港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