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發文,部署于6月至10月開展2022年全省港口經營企業污染防治聯合檢查,進一步推進建立全省港口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機制,提升港口綜合監管效能,提高港口企業污染防治能力,規范港口經營市場秩序。
聯合檢查重點針對全省沿江和內河港口經營企業,檢查內容為港口行政許可、環保設施、排放處置、粉塵監測等四個方面。行政許可方面,主要包括港口經營許可情況,檢查是否按照許可的經營范圍從事港口經營活動,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行為;環保設施方面,包括環評手續、“三同時”驗收及排污許可申領、登記情況,檢查經營范圍是否符合環評要求,污染防治設備設施及岸電系統是否按照相關要求配備到位并保持有效運行情況,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配備及使用情況,揚塵管控設備設施配備及使用情況;排放處置方面,包括雨污水收集處置情況,廢氣、廢水污染物排放情況,固體廢物收集、貯存、轉移和處置情況;粉塵監測方面,檢查從事易起塵貨物裝卸港口企業粉塵在線監測系統建設、運行和維護情況。
聯合檢查期間,各地交通運輸、生態環境部門將加強協同聯動,通過“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及時領取檢查任務,抽取執法人員成立相應的檢查組開展現場聯合執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立即督促整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整改情況限時進行復查驗收。
(轉載自中國港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