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4日發布。
意見指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著力解決資源環境約束突出問題、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莊嚴承諾。
2020年9月2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第75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宣布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意見強調,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
意見明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的工作原則;提出了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等五方面主要目標,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
意見明確了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重點任務:一是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二是深度調整產業結構,三是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四是加快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五是提升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質量,六是加強綠色低碳重大科技攻關和推廣應用,七是持續鞏固提升碳匯能力,八是提高對外開放綠色低碳發展水平,九是健全法律法規標準和統計監測體系,十是完善政策機制。
意見強調,切實加強組織實施。加強黨中央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壓實地方責任,嚴格監督考核。
(轉載自中國港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