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港口管理委員會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港口岸線資源集約高效利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深入貫徹國家、部省關于港口岸線利用管理相關部署和要求,進一步盤活存量港口岸線資源,切實提升港口岸線集約化利用水平。
江蘇瀕江臨海,海江河湖兼備,長江和京杭運河兩條國家水運主通道穿境而過,水運發展的資源條件得天獨厚,港口貨物吞吐量、萬噸級以上泊位數、億噸大港數等多項指標名列全國前茅,是全國水運大省。
港口岸線作為港口建設發展的依托,是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性、龍頭性資源。目前,江蘇港口岸線資源利用效率、效益和集約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加快推進港口行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保障優質產業項目落地,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是站在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角度出發做出的戰略舉措。
《指導意見》提出,要以高質量發展為引領,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加強港口岸線資源整合,“騰籠換鳳”推動港口岸線資源高效整合、集約利用,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切實扛起“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光榮使命,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撐。
聚焦盤活、利用、監管、保障等方面全鏈條工作,《指導意見》確立了加快港口岸線資源整合的方向,明確了港口岸線綜合利用重點,嚴格港口岸線資源監督管理,形成岸線綜合利用協同合力,提出了四個方面十三項要求:加快港口岸線資源整合,包括整合效益低下的港口岸線、整合開發方式粗放的港口岸線、規范完備碼頭相關手續、盤活閑置廢棄的港口岸線;提升港口岸線資源利用效能,包括優選項目釋放盤活資源潛能、完善結構提高岸線利用效率、強化供給助力產業轉型升級、把握重點服務區域高質量發展;嚴格港口岸線資源監督管理,包括加強港口岸線利用全過程監管、鼓勵港口岸線利用機制創新;加強組織保障,包括建立健全組織協調機制、實施臺賬動態化管理、有序開展試點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