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交通運輸部官網獲悉,11月10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自動駕駛和智能航運先導應用試點的通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交通運輸部決定組織開展自動駕駛、智能航運先導應用試點,聚焦自動駕駛、智能航運技術發展與應用,以試點為抓手、以應用為導向、以場景為支撐,通過實施一批與業務融合度高、具有示范效果的試點項目,打造可復制、可推廣的案例。
《通知》稱,鼓勵產、學、研、用多方參與,協同開展試點。優先支持用戶單位牽頭,聯合有關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結合業務生產實際及技術優勢,按照交通運輸部明確的試點任務領域,在加強風險防控、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學謀劃試點項目,明確試點目標、主要內容、實施周期等,并編制試點項目申報書。
《通知》要求,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中央管理的交通運輸企業結合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實際,對試點項目的可行性、創新性、示范性等進行論證,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書進行審核、確認后,擇優向部科技主管部門推薦。試點項目結束后,部科技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對試點情況進行考核評估。
(轉載自中國港口網)